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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明企业破产重整是指在企业出现财务困境,但仍有挽救可能的情况下,通过法律程序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、资产重组和经营重组,以恢复企业的正常经营能力,避免企业破产清算的一种法律手段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崇明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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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是我国企业破产重整的主要法律依据。该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,旨在规范企业破产重整程序,保护债权人、债务人和社会公共利益。根据该法,企业破产重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1. 公平、公正原则;
2. 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;
3. 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原则;
4.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。
三、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
企业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,可以由债权人、债务人或者企业股东提出申请。申请破产重整的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,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。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,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。
四、破产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
破产重整计划是企业破产重整的核心内容。根据《企业破产法》规定,破产重整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. 债务重组方案;
2. 资产重组方案;
3. 经营重组方案;
4. 债权人权益调整方案;
5. 重整期限;
6. 重整费用。
破产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,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,报请人民法院批准。
五、破产重整期间的财产保全措施
在破产重整期间,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以保障债权人、债务人和社会公共利益。财产保全措施包括:
1. 限制债务人处分财产;
2. 限制债务人转让财产;
3. 限制债务人设立担保;
4. 限制债务人进行投资;
5. 限制债务人进行清算。
六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
破产重整期间,债务人应当按照破产重整计划的规定,向债权人清偿债务。清偿债务的方式包括:
1. 货币清偿;
2. 资产清偿;
3. 服务清偿;
4. 技术清偿;
5. 其他清偿方式。
七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与确认
破产重整期间,债权人应当依法申报债权。债权人申报债权,应当提交债权证明材料,包括债权发生的时间、金额、债务人等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,确认债权。
八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人权益保护
破产重整期间,债务人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。债务人权益保护措施包括:
1. 限制债权人行使权利;
2. 限制债权人提出诉讼;
3. 限制债权人申请仲裁;
4. 限制债权人申请破产;
5. 限制债权人申请执行。
九、破产重整期间的监督管理
破产重整期间,人民法院应当对破产重整工作进行监督管理。监督管理措施包括:
1. 检查债务人财务状况;
2. 检查债务人经营状况;
3. 检查债务人资产状况;
4. 检查债务人债务清偿情况;
5. 检查债务人重整计划执行情况。
十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和解与清算
破产重整期间,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,以解决债务纠纷。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,报请人民法院批准。如果破产重整失败,债务人可以申请清算,以结束破产重整程序。
十一、破产重整期间的税收政策
破产重整期间,债务人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税收优惠政策包括:
1. 延期缴纳税收;
2. 减免税收;
3. 财产转让免税;
4. 资产重组免税;
5.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。
十二、破产重整期间的职工权益保护
破产重整期间,职工权益应当得到保护。职工权益保护措施包括:
1. 保障职工工资;
2. 保障职工福利;
3. 保障职工社会保险;
4. 保障职工劳动权益;
5.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。
十三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重组方式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:
1. 货币债务重组;
2. 资产债务重组;
3. 服务债务重组;
4. 技术债务重组;
5. 其他债务重组方式。
十四、破产重整期间的资产重组方式
破产重整期间的资产重组方式主要包括:
1. 资产转让;
2. 资产置换;
3. 资产剥离;
4. 资产合并;
5. 其他资产重组方式。
十五、破产重整期间的经营重组方式
破产重整期间的经营重组方式主要包括:
1. 经营管理权转让;
2. 经营管理权置换;
3. 经营管理权剥离;
4. 经营管理权合并;
5. 其他经营重组方式。
十六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权调整方式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权调整方式主要包括:
1. 债权减免;
2. 债权延期;
3. 债权转让;
4. 债权合并;
5. 其他债权调整方式。
十七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期限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期限,由破产重整计划规定。债务清偿期限应当合理,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计划清偿债务。
十八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顺序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顺序,按照以下原则确定:
1. 优先清偿职工工资;
2. 优先清偿社会保险;
3. 优先清偿税款;
4. 优先清偿其他债务;
5.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。
十九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监督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监督,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共同负责。监督内容包括:
1. 检查债务人清偿债务情况;
2. 检查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真实性;
3. 检查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合法性;
4. 检查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及时性;
5. 检查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完整性。
二十、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终止
破产重整期间的债务清偿终止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 债务人按照破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;
2. 债权人按照破产重整计划接受债务清偿;
3. 债务清偿符合法律规定;
4. 债务清偿符合破产重整计划;
5. 债务清偿得到人民法院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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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协助企业制定破产重整计划,确保计划符合法律规定;
3. 协调债权人会议,推动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;
4. 监督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,确保债务人按照计划清偿债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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